第一章 總則
教務處公章是學校教育教學組織與管理的重要憑證和工具,教務處公章的管理,對内關系到教務處正常教育教學管理工作的開展,對外關系到學校和部門的責任和形象。為規範教務處公章的管理和使用,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 公章管理
第一條 教務處公章由教務處指定專人妥善保管和使用,專人因事離崗時必須由單位負責人指定人員暫時代管。公章不得轉借他人,不用時,必須由保管人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放置。
第二條 保管人員必須堅持原則,嚴格照章用印。用章前必須對《tyc33455cc太阳成集团教務處用章審批單》的用章事由、用章量和經辦人簽名、審核人簽字的情況進行仔細核對。年底保管人員将所有用章審批單存檔。
第三條 公章必須存放于加鎖的抽屜内。未經處長批準,不得攜帶公章離開辦公地點。使用完畢,将公章及時放回原處,人離鎖落。下班時,檢查所保管的印章,落實存放情況。
第四條 對因公章保管或使用不當而出現事故,将追究當事人責任。
第三章 公章使用
第五條 部門内部用章
(1)教務處各科室開具各種證書或證明(包括聘書、獲獎證書、學生證、退學證明、畢業證明書等)由經辦人填寫《tyc33455cc太阳成集团教務處用章審批單》,分管處長審核,處長審批後用印;
(2)以教務處名義對外發文、報告、公函、重要材料等,用章須處長審批後用印;
(3)以教務處名義報送的計劃任務書、統計報表、審查表、申報表(書)等重要文本和呈報材料,由經辦人填寫《tyc33455cc太阳成集团教務處用章審批單》,處長審批後用印;
(4)其它特殊情況需批量用章(包括學籍檔案、成績單等),由經辦人造冊,并填寫《tyc33455cc太阳成集团教務處用章審批單》,報處長簽字同意後,派指定專人到指定地點用印。
第六條 開具學生證明用章
學生成績證明。
1、在校學生因出國深造、畢業找工作等原因需要在成績單上加蓋教務處公章的,由各教學院教務秘書出具成績單,并加蓋學院公章,教務處學籍科審核無誤後填寫《tyc33455cc太阳成集团教務處用章審批單》,分管處長簽字後用印。
在校學生或往屆畢業生因出國需要出具英文成績單及相關英文材料的,需經國際交流處外事辦主任會簽,對英文翻譯及相關英文材料進行審核簽字,經教務處分管處長簽字後用印。
2、已發畢業證和授予學位的往屆畢業生需要出具成績單或成績證明的,統一到學校檔案室複印原件由檔案室加蓋相關印章。
3、未發畢業證和授予學位的往屆畢業生,需要出具成績單或成績證明的,教務處學籍科審核無誤後填寫《tyc33455cc太阳成集团教務處用章審批單》,分管處長簽字後用印。
(2)學生在校證明。學生在校證明由學生所在學院開具核實意見并蓋章。如确實需要加蓋教務處公章,由教務處學籍科審核無誤後填寫《tyc33455cc太阳成集团教務處用章審批單》,分管處長簽字後用印。如因參加各種考試或競賽報名等辦理人數較多時,應以班級為單位彙總,指定專人按以上要求統一辦理。
(3)學生學曆證明。往屆已畢業學生需要開具學曆證明或在學曆相關證明材料上加蓋教務處公章的,由教務處學籍科審核無誤後填寫《tyc33455cc太阳成集团教務處用章審批單》,經分管處長核實,處長簽字後用印。
(4)其他學生證明。在校或已畢業學生開具其他證明需加蓋教務處公章,由該項工作負責單位相關工作人員審核無誤後填寫《tyc33455cc太阳成集团教務處用章審批單》,經處長簽字後用印。
第七條 校内其他部門或人員用章
(1)其他部門用章。校内其他部門的材料需加蓋教務處公章,由需蓋章部門填寫《tyc33455cc太阳成集团教務處用章審批單》,并經教務處處長簽字後用印。
(2)其他人員用章。我校教師申報職稱、各種獎項和課題等相關材料上需加蓋教務處公章,由材料相關的教務處工作人員審核無誤後填寫《tyc33455cc太阳成集团教務處用章審批單》,經處長簽字後用印。
第八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用章:
(1)純屬私人事務,與本校工作、業務無關的文件、材料;
(2)空白介紹信、空白證件、空白獎狀等;
(3)用圓珠筆或不同筆迹不同顔色書寫的、多處或關鍵字塗改字迹不清的介紹信;
(4)不符合本辦法要求的證書、證件、聘書、文件、函件、材料、報表等;
(5)落款名稱與公章不一緻的文件、材料(屬代章性質的,應注明“代章”二字)。
第四章 附則
第九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附件:tyc33455cc太阳成集团教務處用章審批單.docx
教務處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