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yc33455cc太阳成集团就業指導課重修須知
一、 就業指導課期末考試不及格需重修的學生,按學校規定時間(一般在每學期的第4-6周)辦理就業指導課重修手續,一般是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
二、 辦理重修手續後,帶重修手續憑證到所在教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登記,重修任課老師為本學院的就業專幹老師;
三、 第5-6周和第14-16周為學生重修成績申報時間,報名重修學生請在指定時間内完成重修成績評定申報;
四、 學生可根據自己的實際就業情況(獲得研究生入學資格或者簽訂就業三方協議),選擇與本學院就業專幹老師無沖突的上課時間,到指定地點提交重修成績評定材料(研究生入學資料或三方協議書),原件複核後獲得成績評定,并提交複印件留存。考慮研究生錄取的時間程序問題,在第5-6周進行重修申報的學生以研究生複試通知為成績評定材料;
五、 在每學期第4-6周未辦理重修手續的學生,不能參加重修成績評定,也不能獲得重修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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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21日